王華[明朝狀元]

王華[明朝狀元]

王華,字德輝,號實庵,晚號海日翁。曾讀書龍泉山中,學者又稱他龍山先生,浙江餘姚人。 明憲宗成化十七年(1481)辛丑科進士第一人。授翰林院修撰,歷任翰林院學士、詹事府右春坊右諭德、詹事府少詹事、禮部右侍郎,正德初年晉禮部左侍郎、南京吏部尚書。 王華參與預修《大明會典》、《通鑑纂要》,個人著《龍山稿》、《垣南草堂稿》、《禮經大義》、《雜錄》、《進講余抄》等,凡46卷。 王華的長子為明代著名哲學家王守仁(王陽明)。

基本信息

人物生平

早年經歷

正統十一年(1446年),王華出生在餘姚一個富裕家庭,他自幼生性聰敏,剛會說話時,其父教他讀詩,經耳便能隨口吟誦。年齡漸長,讀書竟至過目不忘。

成化十一年(1475年),松江提學張時敏測試其文,並大加讚嘆,以狀元及第期許。由此,王華名聞遐邇,大家世族爭著前來禮聘他為子弟師。當時浙江左布政使寧良請王華到他的家鄉祁陽任教,寧家有數千卷藏書,王華執教之餘,足不出戶,閉門讀書。

成化十六年(1480年),王華在祁陽教學期滿,回鄉參加鄉試。

科舉之路

成化十六年鄉試 成化十六年鄉試

天順六年(1462年),王華中秀才。雖然王華成績一直在府學名列前茅,曾被當時布政使寧良考效學問,與好友謝遷並列第一,但在隨後數次鄉試均落第。

成化十一年(1475年),王華由於學問高深,晉升為不需要參加錄科考度的儒士。

成化十六年(1480年),王華以浙江鄉試第二名的成績中舉。原本王華本應是第一,因答謝考官時身著白衣,被主考認為不成體統遂降為第二名。

成化十七年(1481年),會試王華名列第三十三位,錄取他的正好是他的好友“禮記”房的同考官謝遷。殿試王華被點為第一,狀元及第。

仕途經歷

成化十七年(1481年),王華狀元及第後,官授翰林修撰。

弘治九年(1496年),王華擔任皇帝的日講官。

弘治十一年(1498年),王華以詹事府右春坊右諭德主持順天府的鄉試。

弘治十四年(1501年),王華主持應天府鄉試。

弘治十五年(1502年),王華晉升翰林學士仍兼任詹事府右春坊右諭德。因為才學出眾,器度不凡,在講幄授課最久,明孝宗特別器重,命賜金帶,四品官服,聖眷日隆。

弘治十六年(1503年),三月,王華升任詹事府少詹事仍兼翰林學士。六月,王華因參與預修《大明會典》、《通鑑纂要》之功,擢升禮部右侍郎,仍兼任日講官。

正德元年(1506年),五月,王華升為禮部左侍郎。

正德二年(1507年),閏正月,宦官劉瑾專權,朝中大臣紛紛奔走其門,而王華卻不與其來往。劉瑾素慕王華為人,曾兩次派人對王華說,他與王華有舊,王華若能去見他一面,可入閣為相。王華操持堅定,不肯趨附劉瑾。再加上長子王守仁也因不依附劉瑾,劉瑾惱羞成怒,貶王守仁為驛丞,並在這月二十九日明升暗降,將王華調為南京吏部尚書。

終老故鄉

正德二年(1507年),九月二十一日,劉謹借王華參與預編《大明會典》中的小謬誤之處,迫使王華致仕。王華不為所動,以為“從此可以免禍矣”。王華歸田後,以讀書自娛,侍奉百歲老母,自己雖年已七十,仍行孝於床前,為世人稱讚。劉瑾事敗被誅後,王華恢復原官。

嘉靖元年(1522年),二月,王華卒於家中,享年77 歲。二月十二日,皇帝下旨贈新建伯。

軼事遺聞

拾金不昩

六歲時,一次與一群孩子在河邊戲水,見一醉漢前來洗腳,把錢袋忘在河邊。王華拾起,打開一看,內有數十兩黃金,心想,此人酒醒必來尋找。但又恐被人搶去,於是,王華心生一計,將錢袋投入水中,坐等失主。不久,那人果然號泣著跑來,王華迎上前說:“是來找你的金子嗎?”於是把扔金子的地方指給他,醉漢找到金子感激非常,拿出一兩酬謝,王華笑道:“不拿你數金反要你一兩嗎?”儘管醉漢一再堅持,王華就是不接受。

色不動心

王華年少時,借寓居一富翁家,富翁無子。有一天晚上,富翁叫他的小妾去和王華通姦求子,妾至拿出一紙條說:這是主人之意。紙上寫著:“欲求人間種。”王華提筆在旁寫道:“恐驚天上神。”任她百般誘惑,終不動心。第二天就離開富翁家。後來富翁家修醮,一道士拜呈奏章,伏地久不起,富翁感到奇怪?道士說:剛才送奏章至南天門,巧遇天上迎狀元榜,所以許久才送到。問狀元是誰?道士不敢說,只說道:狀元榜前面有副楹聯“欲求人間種,恐驚天上神”。不久,王華果然狀元及第。後官至吏部尚書。

王華在祁陽教書期滿,他告別祁陽文友,準備回家參加鄉試。祁陽的學子們設宴為他餞行,他們想試一下王華的節操,特意將宴席安排在水中央的一座亭子裡,並事先藏了兩個妓女在裡面。席散之後,眾人都告辭乘船上岸而去,將王華安置在亭里歇息。兩個妓女從內里出來,王華吃驚不小,急忙呼船,可是船都已走遠,無奈王華只得拆了扇門板渡水而歸,祁陽人更加佩服他的人品。

父子對聯

任老子婆娑風月;看兒曹整頓乾坤。(註:王守仁平寧五之亂後,王華題於自己書齋上)

衣冠奕葉范陽第;詩禮千秋涿郡宗。(註:王華為同榜進士盧格題寫門聯)

雪壓孤舟,一葉載六花歸去;雁橫遠塞,片箋寫八字出來。(註:上聯為王華,下聯為王守仁)

藕筆盈池,竹簡蕉書安可寫;苔衣滿地,秧針柳線不能縫。(註:上聯為王華,下聯為王守仁)

百尺竿頭站腳;千層浪里翻身。(註:上聯為王華,下聯為王守仁)

一年春長長春發;五月夏半半夏生。(註:上聯為王華,下聯為王守仁。此聯為嵌名聯,王華攜子外出賞花,出此對,其子王守仁對之。上聯“春長”,指春天給出人的感覺或人們對春天的期望。“長春”,花名。下聯“夏半”,指五月正值夏季之中間,故稱。“半夏”,中草藥名。“春長長春”與“夏半半夏”詞序倒序,詞義自變,巧妙自然,頗為佳趣。)

個人作品

書稿

參與預編有:

⒈《大明會典》:王華是預修《大明會典》的主要人員。

⒉《通鑑纂要》:王華是《通鑑纂要》的編輯。

個人著作共46卷:

《龍山稿》

《垣南草堂稿》

《禮經大義》

《雜錄》

《進講余抄》

詩作

《長信宮》
《南浦月華》

《王貞婦》
《青樓怨》 

書法

這是賀友人弄璋之喜的小文。其書法特點,以行書為主,宗法二王,兼輔柳體之妙。

王華書法作品 王華書法作品

原文如是:敬賦鄙詩一首,閒識弄璋之喜,錄呈求教:夢羊有(“有”點去,改“吉”)兆果如期,未必他年不白眉;抱送曾聞來釋氏,試啼定識是英兒;生涯莫笑中年遂,餘慶偏於積善私;百世箕裘今有托,眼前何止慰萱慈。

年生華拜手

東厓先生年契

人物成就

文學

王華撰文的碑刻 王華撰文的碑刻

餘姚在明時有禮餘姚之稱。有明一代餘姚出了不少《禮記》高手,而王華正是其中翹楚,《禮經大義》是王華對《禮記》的深入領悟,是明代治《禮記》的必讀之書。王華不僅對自己的本經《禮記》有獨到造詣,而其它四經也有所涉獵,其《易經》、《春秋》的水平不在當時專治這兩經的高手之下。其教授過的祁陽學子,也有以《易經》和《春秋》中式的。

王華文風雖然嚴謹,但其隨筆和其它題材的作品卻善謔有趣,其輕快的筆觸之下也有對本質的深入分析。

政治

王華的政治主張:道法並重,以上至下的管理國家方針。王華在他的著作中認為“道”為體為綱,“法”為用為目。要使國家達到大治,道與法二者缺一不可,並運用大量的歷史事實來闡述道與法二者並用的重要性。他說漢後宋諸朝之所以不能比隆於唐虞三代,是因為他們未將過與法並重之故。至於當朝,“大誥申明五常之義。律令詳著萬法之條,養民有田,足國有斌,御暴有兵,禁奸有刑,大綱畢正,萬目具舉“,已達大治之徵。若皇上還想探求道之“精微之蘊”,法之“製作之詳”,則全在於皇上之一“心”耳,皇上若能“明諸心“,始終如一則今日之治完全可以超越唐虞三代。

人物評價

《王守仁評傳》評道:為官20餘年,為人仁恕坦直,平生無矯言偽行,對人無尊卑貴賤,相待如一,凡談笑言議,皆由衷而發。人有片善,就稱不絕口。有急難來相求的,則極力幫助救濟。而對別人的過惡,則直言規勸,不肯護短。又性至孝,對父竹軒公及母岑太夫人,色愛之養,無所不周。雖無突出建樹,但頗有節操,為官有清名,很得社會輿論的好評。後因與大宦官劉瑾不和,被勒令辭職。高年猶寢苫蔬食,哀毀逾節,以致染疾,臥床逾年。

李鴻章自題對聯中道:老子婆娑看兒曹,整頓乾坤,當代重逢王海日;吾皇神武安天下,掃除紛亂,家祭無忘陸放翁。(註:王華晚年號海日翁)

《皇明貢舉考》卷五:陳氏鎏評王華、李旻二狀元文章:王深造詣,李優才致。

王華的同榜進士榜眼黃珣在王守仁登第後寫詩給王華贊道:《賀年侄王伯安登第》:“羨我同年老狀頭,賢郎名位頗相侔。龍山佳氣重重見,舜水恩波滾滾流。調味查梨同入鼎,濟川橋梓共為舟。相看盡道登科樂,卻契約擔廊廟憂。”

家族成員

先祖王綱,字性常,文武兼資,善於識別人才,明太祖洪武年間因劉基舉薦,拜兵部郎中,擢廣東參議。

曾祖王與準,字公度,自號辶豚石翁,早年閉門力學,盡讀先世遺書,精通《禮》、《易》,著有《易微》數千言。

祖王傑,字世傑,自號槐里子,學者稱為槐里先生,幼時即有志聖賢之學,年十四盡通“四書”、“五經”以及兩來諸位大儒的學說,後以明經貢太學,未得大用而歿,著有《易說》、《春秋說》、《周禮考正》、《槐里雜稿》數卷。

父王倫,字天敘,號竹軒,其家雖環堵蕭然,而雅歌豪詠,胸次灑落,窮年口誦心惟,於書無所不觀,尤其喜讀《儀禮》、《左傳》以及司馬遷《史記》等,為文簡古有法,賦詩援筆立就,所著有《竹軒稿》、《江湖雜稿》若干卷。

妻:鄭氏、趙氏、楊氏。

子:長子王守仁,著名哲學家,弘治十二年進士;次子王守儉,太學生;三子王守文,郡庠生,官督府參軍;四子王守章。

史籍記載

《明史》本記第十三、列傳楊繼宗傳、列傳王守仁傳

《淵鑒類涵》

《翰林記》上

《殿閣詞林記》

《明通鑑》

《於越新編》

狀元試卷

殿試考題:

皇帝制曰:朕祇舉丕圖,究惟化理,欲追三代以底雍熙,不可不求定論焉。夫三代之王天下,必有紀綱法度,然後可以治。而議者乃謂三代之治,在道不在法,豈法無所用乎?

聖王立法必有名以表實,然後可以傳遠。而議者乃謂三代之法,貴實不貴名,豈名非所先乎?治不在法,則繼以仁政之說似戾,法不貴名,則必也正名之說似迂,二者將何所從也?

嗣是稱治者,莫過於漢唐宋。漢大綱正,於父子君臣之道蓋得矣,而其治何以不能繼夫周?七制之君,知重道者孰優乎?唐萬目舉,如田斌兵刑之法近實矣,而其治何以不相遠於漢,三宗之內,能守法者孰賢否?至宋則大綱正,萬目未盡舉,似於唐不及,又謂其家法有遠過漢唐,足以致太平者八事,而並指其君之賢。其說又何所據也?夫法不徒行,名不苟立,古之人必有處乎此者,而後世獲效之不同如彼,何也?

茲朕於道必欲采其精微之蘊,於法必欲參其製作之詳,於所謂名與實者,必欲考求三代之所以相須而治,漢唐宋之所以不相須而治、不古若者,庶幾取捨明,而躋世雍熙可期也。
諸生學古通今,出膺時用,必審知之矣。其各殫心以對,毋略毋泛,朕將采而行焉。

王華答題:

臣對:臣聞人君之治天下,有體焉,有用焉。體者何?道是也。用者何?法是也。道原於天而不可易,所以根抵乎法者也。法因乎時而制其宜,所以品節乎道者也。道立而法未備,則民生未遂,民患未除,未足以言治。法具而道有未立,則綱常淪斁,風俗頹靡,文奚足以為治哉?故善為治者,不徒恃乎法以制天下之人,要必本於道;而善為法者,不徒徇乎名以誣天下之人,要必求其實焉。夏、商、周之所以致天下於大治者,以其有得乎此也。漢、唐、宋之所以治不古若者,以其胥失乎此也。然則今日欲究化理而求定論,亦惟遵三王之道,行三王之法,務使全體大用之畢舉,而陋漢、唐、宋於不為可也。豈必外此而他求哉?《書》曰:鑒於先王成憲,其求無愆。此之謂也。

欽惟皇帝陛下,睿智聰明,根於天性,寬仁莊敬,見於躬行。丕承一祖四宗之鴻圖,默契二帝三王之心學,涵養深而天理明,歷閱久而世故熟。是以十有八年之間,聖德日新,治效日隆,誠可謂大有為之君,不世出之主也。然猶不自滿假,乃於萬幾之暇,廷集諸生,諏咨治道,且欲求一定之論,以追三代之隆。臣有以知陛下是心,其即古帝王好問好察謀及士庶之心也。臣以草茅之微,獲與諸生之列,仰承明詔,敢不俯竭愚忠,茂明大對,以少裨萬分之一乎?臣竊惟治之體本於道,治之用存乎法,法之行必有其名,而名之立必有其實。人君所以持一定之論,而致雍熙之治者,端在於斯矣。且道莫大於綱常,法莫大于田斌兵刑。三綱不正,不足以言道:四事不舉,不足以語法。臣請先以家喻之。今有矩室焉,父慈而子孝,夫義而婦聽,其家道正矣。然而耕耨失其時,收斂無其術,仰不足以事父母,俯不足以畜妻子,或門庭之寇不能御,或奴隸之肆無所懲,如此而謂之家齊,不可也。其或家給人足,令行禁止,而父子夫婦之間或有所歉,如此而謂之家齊,不可也。又或事事而為之名,以聳人之觀聽,而求其實,則泯然無跡之可舉,如此而謂之家齊,可乎?

家之於天下,勢不同而理同。道也法也,實也名也,誠可相有而不可相無也。昔者三代之王天下,蓋有法以輔其治,非專恃乎法也。蓋有名以表其實,非徒狥乎名也。臣請略舉其概。如鹹則三壤以制井田,差為九等以定貢賦,六師以征不序,三千而有贖條,此有夏治天下之法也。八家各授一區以為私田,八家同養公田以給賦稅,設六軍之制,制風愆之刑,此有商治天下之法也。詳之為井牧溝洫,而田有所分,纖之為九府圜法,而賦有所統,司馬掌九伐之法以正邦國,司寇掌五刑之制以糾為民,非成周治天下之法乎?其制田賦也,實足以裕民而足國:其制兵刑也,實足以御亂而禁奸:豈徒為虛名而已哉! 矧禹之治,本於只台德先,而率由典常,則其法有道以為之體,故能文命誕敷,以臻聲教四被之治。湯之治,本於克寬克仁,而肇修人紀,則其法有道以為之體,故能表正萬邦,以成兆民允懷之治。文王純亦不己,而茲迪彝教,武王建其有極,而歡民五教,則周之法亦有道以為之體,此所以致有夏修和,四海永清之治也。宋儒羅從彥謂:“三代之治在道不在法,三代之法貴實不貴名。”蓋言法之不可以離道,名之不可以失實耳。夫豈謂法無所用.而名非所先乎?三代而後,稱善治者,英過於漢唐宋,若秦隋五季之流,皆無足齒矣。漢高祖用三老之言而發義帝之喪,赦季布之罪而截丁公之叛,則君臣之義以明:因家令之言而葬禮太公,高四皓之名而割愛衽席,則父子之倫無失。是大綱正而道得其概矣。惜乎規模雖宏遠,而多襲贏秦之舊,《詩》、《書》之不事,而未脫馬上之習。故其時去成周雖未宏遠,而田賦兵刑之類,多缺典矣。果能如三代之制,道法兼資者乎?漢有天下,歷年四百。高祖而下,若文帝之躬修玄默,武帝之雄才大略,宣帝之信賞必罰,光武之沉幾先物,明帝之遵守成憲,章帝之寬厚長者,亦皆一世之賢君。王通取之為七制,宜矣。然以重道言之,則聖賢大學之道,概乎其未之有聞,臣未敢必其為孰優。此漢之治所以止於漢也。

唐太宗制口分世業之田,租庸調之法,仿佛乎先王田賦之遺意;定上中下府兵之制,五覆奏三訊之刑,依稀乎先王兵刑之舊規。是萬目舉而法近乎實矣。惜乎制度雖益詳,而不能自身推之於家;紀綱雖益密,而不能自家達之於國。故其法視兩漢雖若過之,而父了君臣之間,多慚德矣。果能如三代之法,名實相須者乎?唐有天下,傳世二十。太宗而後,若玄宗之削平內難,勵精政事,幾致太平;憲宗之剛明果斷,能用忠謀,克除僭叛,亦皆繼世之令主。史臣取之為三宗,當矣。然以守法言之,則二帝三王之法,邈乎其未之能及,臣未敢必其為孰賢。此唐之治,所以止於唐也。

逮宋室之興,太祖開基,事周后如母,愛少帝如子;鞭朴不施於殿陛,罵辱不及於公卿;慈闈一言,載在金匱,舍子立弟,付託得人,其大綱可謂正矣。但其兵雖有三衙四廂之制,而不足以御外侮;刑雖有折杖常刑之典,而不足以禁奸吏;天下之田,雖二十稅一,而未能合乎井牧溝洫之制;役民之法,雖因乎唐制,而未若租庸調法之詳,其萬目則未盡舉也。夫大綱雖正萬目未舉,似於唐不及也。而其家法之善,則有過於漢唐者焉。呂大防嘗言:“前代人主,朝見母后有時,祖宗以來,朝夕皆見,此事親之法也。前代大長公主,以臣妾之禮見,仁宗以侄事姑,此事長之法也。前代官闈多不肅,本朝宮禁嚴密,此治內之法也。前代外戚多預政事,本朝不許與事,此待外戚之法也。前代宮室多尚華侈,本朝宮殿止用赤白,此尚儉之法也。前代人主在宮禁,出輿入暈輦,祖宗步自內庭,出御後殿,此勤身之法也。前代人主在禁中,冠服苟簡,祖宗以來,燕居必以禮,此尚禮之法也。前代多深於用刑,惟本朝臣下有罪,止於罷黜,此寬仁之法也。”凡此八事,信乎家法之過於漢唐矣。太祖而下,如太宗之恭儉好文,真宗之寬仁慈愛,仁宗之力行恭儉,英宗之優禮大臣,庶幾其賢者歟!借其仁厚有餘,而剛斷不足。此宋之治,亦止於宋而已。

夫法非自行,必本於道而後行;名非自立,必有其實而後立。古之人皆有以處乎此?而後世獲效之不古若,豈非以其或有體而無用。或有用而無體歟?

洪惟我朝太祖高皇帝,創業垂統,用夏變夷,大誥申明五常之義,律令詳著萬法之條,養民有田,足國有賦,御暴有兵,禁奸有刑,大綱畢正,萬目具舉。其弘謨丕范,誠是以超越三王,垂示萬世矣。列聖相承,重光繼照。至於陛下,祖述憲章,克篤前烈,大孝尊親,上隆歡於慈極;彝倫故敘,下疏愛於天潢。分田賦民,惟祖宗之成憲是遵;練兵用刑,惟祖宗之舊典是式。總萬善於一身,光百王於千載。‘其於道法兼資之要,名實相須之義,固已洞燭於淵衷矣。然於道欲探其精微之蘊,於法欲參其製作之詳,於所謂名與實者,欲考求三代之所以相須而治,後世之所以不須而治不古若者。臣以為此無他,在陛下一心轉移間耳。蓋人之一心,至虛至靈,所以具眾理者在是,所以應萬事者在是。但為氣稟所拘,物慾所蔽,其全體大用,始有不明矣。陛下誠能先明諸心,復其本然之正,去其外誘之私,不為後世駁雜之政所牽滯,不為流俗因循之論所遷惑,則於道也,必能探求其精微,而見於日用彝倫之間,莫不各有以盡其當然不易之則矣。於法也,必能參詳其製作,而形於紀綱法度之際,莫不皆有以成其巍然廣大之業矣。至於考求其名實,則知夏商周之精詳,非若漢唐宋之闊略,而其得失之際,又豈待辨而明哉!程子曰:“必有關睢麟趾之意,然後可以行周官之法度。”是知道與法必兼資而後可以言乎治。孔子曰:“君子名之可言。”是知名與實必相須而後可以傳諸遠。然則,道與法兼資,名與實相須,孰謂不在陛下方寸間耶?

雖然,人君之治固本於一心,而正心之要,尤在於意誠。《大學》曰:“欲正其心,先誠其意。”使意有不誠,則無以正其心而推於治矣。臣願陛下窮理以致其知,存誠以立其本,而凡一念將發之頃,必察其天理人慾之幾。天理耶,必循之而造其極;人慾耶,必遇之而絕其根。大廷廣眾之中,固此誠也。深宮燕閒之地,亦此誠也。念念相承,無少間斷。則一理渾融,萬幾密勿,將見體用兼全,本末日舉。陛下今日之治道,與三王同一道心之精微;陛下今日之治法,與三王同一時中之妙用;而盛治之效,亦將與三代比隆矣。區區漢唐宋之治,何足言哉!

昔宋儒朱熹入對,有戒其勿以正心誠意之說進者。熹曰:“吾平生所學,在此四字,豈敢隱默以欺吾君。”臣嘗誦此以自箴警。今承明詔,故於篇終直舉所得於學者以為獻。亦何敢負所學以欺吾後父耶?臣不勝惓惓之至,伏惟陛下留神察焉。則天下幸甚,萬世幸甚。臣謹對。

人物故居

王華、王陽明父子故居 王華、王陽明父子故居

王華、王陽明父子故居位於餘姚城區龍泉山北麓、陽明西路以北的武勝門西側,即餘姚壽山堂。現存王陽明故居並非明代故居,乃是後世壽山堂基礎上進行重修的。

明代文狀元榜

元朝滅亡後,明王朝建立,科舉制進入了它的鼎盛時期。明代統治者對科舉高度重視,科舉方法之嚴密也超過了以往歷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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